辦理藥商歇業登記申請
檔案下載
案件說明 (最後更新: 102/12/13)
申請對象:藥商及公司行號
承辦單位
主辦單位:新北市各區衛生所
應備證件
1.藥商(局)設立(變更)登記申請書【(民)表一】。
2.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正反面l張。
3.原領藥商(局)許可執照正本。
4.藥商(局)設立(變更)登記切結書【(民)表二】。(遺失藥商執照者填寫)
5.委託書、代理人身分證明正本(驗後發還)及正反面影本1份(限非本人親自辦理者)。
申請方式
1.臨櫃。
2.各區衛生所地址及聯絡電話。
交付方式
自領或郵寄
處理期限
1天
備註欄
繳付與否:免費申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