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藥師(生)停業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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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 | 檔案名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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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作業程序 | (民)衛藥食13-新北市政府辦理藥師(生)停業申請標準作業流程圖.doc |
2 | 作業程序 | (民)衛食藥13-新北市政府辦理藥師(生)停業申請標準作業流程說明.doc |
3 | 書證表單 | (民)衛食藥13-(民)表二-藥事人員執業(異動)登記申請切結書.doc |
4 | 書證表單 | (民)衛食藥13-(民)表一-藥事人員(異動)登記申請書.doc |
5 | 填寫範例 | (民)衛食藥13-(民)表二-參考範例-藥事人員執業(異動)登記申請切結書.doc |
6 | 填寫範例 | (民)衛食藥13-(民)表一-參考範例-藥事人員(異動)登記申請書.doc |
申辦項目 / 辦理藥師(生)停業申請
表格下載
案件說明 (最後更新: 102/10/15)
辦理藥師(生)停業申請。
承辦單位
29區衛生所
藍色箭頭 應備證件
1.藥事人員(異動)登記申請書【(民)表一】。
2.執業執照正本(驗後發還)及正反面影本1份。
3.服務機關出具之停業證明文件。
4.藥事人員證書正本(背後註記後發還)及正反面影本1份(應有該執業註記)。
5.藥事人員執業(異動)登記申請切結書【(民)表二】(遺失執照須填寫表二,並收取藥事人員執照規費新臺幣300元)。
6.委託書、代理人身分證明正本(驗後發還)及正反面影本1份(限非本人親自辦理者)。
申請方式
親洽
交付方式
臨櫃
處理期限
l日
備註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