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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救護車營業機構開業或變更機構登記事項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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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分類 檔案名稱
書證表單 (民)衛醫管21-(民)表一.doc
書證表單 (民)衛醫管21-(民)表二.doc
書證表單 (民)衛醫管21-(民)表三.doc
書證表單 (民)衛醫管21-(民)表四.doc
填寫範例 (民)衛醫管21-(民)表一-參考範例.doc
填寫範例 (民)衛醫管21-(民)表二-參考範例.doc
填寫範例 (民)衛醫管21-(民)表三-參考範例.doc
填寫範例 (民)衛醫管21-(民)表四-參考範例.doc
審核流程 (民)衛醫管21-流程圖.doc
10  審核流程 (民)衛醫管21-流程說明.doc
11  其他文件 (民)衛醫管21-表一.doc
12  其他文件 (民)衛醫管21-表二.doc

 


案件說明 (最後更新: 102/10/16)
為簡政便民,提升行政效率,故制定本作業程序。

承辦單位
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

應備證件
一、開業、遷址:
(一)新北市救護車營業機構開業執照申請書【(民)表一】·
(二)公司設立登記表(得以本府系統代為查調)。
(三)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(四)管理人資格資料表。
(五)救護人員基本資料表。
(六)救護車基本資料表。
(七)救護車收費收據格式。
(八)救護人員服裝相片。
(九)救護車職業駕駛執照影本。
(十)救護人員執照影本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(十一)其他相關證照影本。
(十二)公司建築物:平面簡圖、照片、租賃契約影本(需蓋與正本相符)。
(十三)救護車停車處所圖說:平面簡圖、照片、租賃契約影本(需蓋與正本相符)。
(十四)公司營業規劃計畫書。
(十五)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救護車檢查合格證明書【(民)表二】(限申請開業者)。
(十六)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救護車變更登記證明書【(民)表三】(限申請遷址者)。

二、變更機構登記事項:
(一)變更機構名稱、負責人、管理人、聯絡電話:
1.公司設立登記表(得以本府系統代為查調)。
2.新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3.救護車變更登記證明書(限變更機構名稱者)。
4.新管理人相關證照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(限變更管理人員者)
5.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救護車變更登記證明書【(民)表三】(限變更機構名稱者)。
(二)變更救護人員:
新北市救護車營業機構救護人員異動表【(民)表四】及新進人員相關證照、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(三)救護車停車處所:
1.公司設立登記表(得以本府系統代為查調)。
2.變更停車處所圖說:平面簡圖、照片、租賃契約影本(需蓋與正本相符)。

申請方式
郵寄

交付方式
郵寄

處理期限
17日

備註欄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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