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救護車設立、展延
檔案下載
分類 | 檔案名稱 | |
---|---|---|
1 | 書證表單 | (民)衛醫管22-(民)表一.doc |
2 | 書證表單 | (民)衛醫管22-(民)表二.doc |
3 | 書證表單 | (民)衛醫管22-(民)表三.doc |
4 | 填寫範例 | (民)衛醫管22-(民)表一參考範例.doc |
5 | 填寫範例 | (民)衛醫管22-(民)表二-參考範例.doc |
6 | 填寫範例 | (民)衛醫管22-(民)表三-參考範例.doc |
7 | 審核流程 | (民)衛醫管22-流程圖.doc |
8 | 審核流程 | (民)衛醫管22-流程說明.doc |
9 | 其他文件 | (民)衛醫管22-表一.doc |
10 | 其他文件 | (民)衛醫管22-表二.doc |
案件說明 (最後更新: 102/10/16)
為簡政便民,提升行政效率,故制定本作業程序。
承辦單位
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
應備證件
一、救護車設立:
(一)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救護車設置申請書【(民)表一】。
(二)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救護車檢查合格證明書【(民)表二】。
(三)申請機構(構)開業執照或相關證明影本。
(四)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(五)管理人相關證照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(六)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執照影本(每輛救護車需2位以上)。
(七)職業駕駛執照影本(不得少於設置救護車數量)。
(八)救護車停車處所圖說:平面簡圖、照片、租賃契約影本(需蓋與正本相符)。
二、救護車展延:
(一)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救護車申請展延合格證明書【(民)表三】。
(二)管理人相關證照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(三)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執照影本(每輛救護車需2位以上)。
(四)職業駕駛執照影本(不得少於設置救護車數量)。
(五)救護車輛行車執照影本。
申請方式
郵寄
交付方式
郵寄
處理期限
7日
備註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