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救護車登記事項變更
檔案下載
分類 | 檔案名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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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書證表單 | (民)衛醫管23-(民)表一.doc |
2 | 填寫範例 | (民)衛醫管23-(民)表一-參考範例.doc |
3 | 審核流程 | (民)衛醫管23-流程圖.doc |
4 | 審核流程 | (民)衛醫管23-流程說明.doc |
案件說明 (最後更新: 102/10/16)
為簡政便民,提升行政效率,故制定本作業程序。
承辦單位
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
藍色箭頭 應備證件
一、申請機構(構)開業執照或相關證明影本。
二、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三、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救護車變更登記證明書【(民)表一】。
四、救護車輛行車執照影本。
五、管理人相關證照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(限變更管理人者)。
六、救護車停車處所圖說:平面簡圖、照片、租賃契約影本(限變更停車處所,需蓋與正本相符)。
申請方式
郵寄
交付方式
郵寄
處理期限
7日
備註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