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藥師(生)註銷執業執照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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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說明 (最後更新: 103/05/22)
申請對象:藥師(生)等藥事人員
承辦單位
主辦單位:新北市各區衛生所
應備證件
1.藥事人員(異動)登記申請書【(民)表一】。
2.藥師(生)公會證明。
3.藥師(生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4.藥事人員證書正本(驗戳後發還)及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5.藥師(生)離職證明一份。
6.原執業執照正本。
7.藥事人員執業(異動)登記申請切結書。【(民)表二】。
8.委託書、代理人身分證明正本(驗後發還)及正反面影本1份(限非本人親自辦理者)。
申請方式
1.臨櫃。
2.各區衛生所網址。
交付方式
自領
處理期限
1天,證件符合當天內辦理完成
備註欄
免費申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