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藥商停業登記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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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 | 檔案名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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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作業程序 | (民)衛食藥06-新北市政府辦理藥商停業登記申請標準作業流程圖.doc |
2 | 作業程序 | (民)衛食藥06-新北市政府辦理藥商停業登記申請標準作業流程說明.doc |
3 | 書證表單 | (民)衛食藥06-(民)表一-藥商(局)設立(變更)登記申請書.doc |
4 | 填寫範例 | (民)衛食藥06-(民)表一-參考範例-藥商(局)設立(變更)登記申請書.doc |
案件說明 (最後更新: 103/05/22)
申請對象:藥商及公司行號
承辦單位
主辦單位:新北市各區衛生所
應備證件
1.藥商(局)設立(變更)登記申請書【(民)表一】。
2.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正反面1張。
3.原領藥商(局)許可執照正本(若有藥品或醫療器材許可證請一併交由衛生所保管,復業後發還)。
4.委託書、代理人身分證明正本(驗後發還)及正反面影本1份(限非本人親自辦理者)。
申請方式
1.臨櫃。
2.各區衛生所網址。
交付方式
自領或郵寄
處理期限
1天,若證件符合當天內辦理完成
備註欄
繳付與否:免費申請